辦理條件
1. 高中階段需到省內(省外)其他學校就讀者;
2. 河南省內(省外)學校學生到鄭就讀的者。
申報材料:
1. 初中非畢業(yè)年級市區(qū)范圍內跨行政區(qū)全家搬遷者;需提供全家戶口薄、房產證及轉入學校開具的轉入證明。
2. 因父母調鄭工作,需在鄭就讀者,需提供父母調令、全家戶口薄、房產證,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出證明,轉入學校開具的轉入證明。
3. 初中階段需到市區(qū)以外學校就讀者,需提供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出證明,轉入學校開具的轉入證明。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。
4. 高中階段需到省內其他學校就讀者,需提轉入學校開具的轉入證明。
5. 河南省以外學校學生到鄭就讀者,需提供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出證明、學業(yè)考試成績證明、學生戶口薄(身份證)原件和復印件。
辦理流程